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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2021年施行:推动健康陕西建设,强化公共体育服务

2021年7月28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并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陕西省在推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建设健康陕西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旨在保障公民参与体育健身的合法权益,提升全民身体素质与健康水平。 根据条例内容,陕西省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科学文明、共建共享、因地制宜、方便群众的基本原则,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将全民健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计划,健全协调机制,并加大对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社会化和便利化发展。 条例明确,公民依法享有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各级政府应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支持。省体育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全民健身工作,包括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组织全民健身运动会等赛事活动、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工作。同时,教育、卫生健康、自然资源、住建等多个部门也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特别强调对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保护与传承,鼓励各地发掘武术、秧歌、腰鼓、龙舟等具有地域特色的民族民间民俗运动项目,并结合传统节日和法定节假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此外,广播体操、工间操被列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推广的内容,职工运动会也被鼓励定期举办,以增强在职人员的身体素质。 社区和乡村层面,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被赋予组织社区运动会、家庭趣味健身、农民丰收节和农民运动会等职责,推动全民健身向基层延伸。尤其在农村地区,结合农业生产生活方式设计健身活动,有助于提升农民群体的参与度和健康意识。 为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条例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投资建设、运营全民健身设施,兴办体育社会组织,提供捐赠或赞助。对于在全民健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政府将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近年来,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深入实施,陕西省持续加大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投入。据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已达2.5平方米以上,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基本实现全覆盖,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达98%以上。全省各级每年举办各类群众性体育赛事超万场次,参与人数逐年上升。 未来,陕西将继续以《全民健身条例》为法治保障,深化体教融合、体卫融合、体旅融合,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