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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医疗资源下沉与同质化管理

近年来,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深入推进,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2024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接连发布《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在县域范围内推进医疗、预防、管理一体化的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强调成员单位法人资格不变,推动医疗资源优化配置与服务均等化。 截至目前,全国已组建超过3000个县域医疗共同体。此次“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医共体内部的功能分工:县级医疗机构作为牵头单位,原则上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主要承担急危重症救治、疑难疾病转诊以及统筹疾病防控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则聚焦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并为慢性病患者和康复期人群提供接续性医疗服务,同时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为提升整体运行效率,“方案”提出实行行政、业务、后勤、信息系统的统一管理,实现资源使用“一张网”、人员调配“一盘棋”、财务管理“一本账”。其中,在药品耗材方面,推行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机制,强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按人头总额预算管理,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机制,引导医共体主动加强健康管理与疾病预防。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医共体实行一体化运营,但各成员单位的法人资格保持不变。这一制度设计既保障了原有机构的法律地位稳定,又通过管理协同提升服务能力。同时,鼓励社会办医机构、康复院、护理院加入医共体,拓展服务体系的多元性与包容性。 在人事管理上,医共体内实行岗位管理、竞聘上岗、以岗定薪,探索编制统筹使用机制,推进乡村医生“县招、乡管、村用”,增强基层人才吸引力。绩效分配打破身份界限,突出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并鼓励对医共体负责人实施年薪制,激发管理活力。 医疗质量同质化是本次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方案”要求医共体内统一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培训体系和质控标准,由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进行质量监管,逐步实现诊疗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监管模式也从单一机构监管转向对整个医共体的综合评价。 此外,管理体系同步升级,设立由县级党委政府牵头,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卫健、医保等多部门及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管理委员会,统筹重大事项决策,确保改革协同高效推进。 专家指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不仅是组织形式的整合,更是医疗服务模式的根本转变,有助于破解城乡医疗资源分布不均难题,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地见效。未来,随着信息化融合加深和医保支付机制不断完善,县域医共体将在构建优质高效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中发挥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