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两部门办公厅名义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标志着我国社会足球场地建设与运营进入规范化、制度化新阶段。该《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国社会足球场地将实现全面开放,构建起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服务规范的公共足球设施服务体系。
根据文件要求,凡由政府投资建设或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必须坚持公益属性,全年向社会公众开放。其中,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天数不低于330天;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以及中小学寒暑假期间,每日开放时长不得少于8小时。这一刚性标准旨在切实提升场地使用效率,保障群众尤其是青少年、上班族及社区居民的常态化参与权利。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改委将联合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足球场地的对外开放情况、日常运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化预约平台建设及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开展年度评估与专项督导调研,并形成通报机制。评估结果将作为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专项资金分配及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近年来,随着《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深入实施及“十四五”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全面推进,全国社会足球场地数量持续增长。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建成社会足球场地超12.3万块,较“十三五”末增长逾65%。但部分场地存在重建设轻管理、开放不及时、维护不到位、预约系统缺失等问题,制约了群众参与热情与场地使用效能。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正是针对上述短板打出的组合拳,强调“建管并重、以管促用”,推动足球场地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用不用”转变。
足球作为全球参与度最高、影响力最广的体育运动之一,在我国拥有深厚群众基础。据权威统计,我国经常参与足球运动的人口已突破4500万,其中青少年占比达38%。而全球范围内,足球爱好者总数超过5亿人,赛事转播覆盖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社会足球场地的全面开放,不仅关乎运动空间供给,更承载着体教融合、健康中国、城市更新与社区治理等多重战略意义。未来,随着智能化预约系统普及、专业化运营主体培育及多元投入机制完善,社会足球场地有望真正成为百姓身边的“幸福运动角”与城市活力的新地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