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卡塔尔世界杯赛场上海信集团投放的中文广告语“中国第一,世界第二”持续引发舆论关注,相关话题多次登上微博、抖音及财经类平台热搜榜。不少国内观众初见该标语时感到惊讶,甚至质疑其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关于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的规定。然而,这一看似“大胆”的表达实则严格遵循法律适用边界,更折射出中国企业全球化传播中的精准合规意识与战略定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其中“第一”属于典型的绝对化用语,在中国境内商业宣传中确属明令禁止范畴。但关键在于,该条款的法律效力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卡塔尔作为主权国家,其广告监管体系依据本国《消费者保护法》及《媒体内容监管条例》,并未将“第一”“第二”等排名性表述列为违法用语;相反,在国际体育赛事中,企业常以地域限定+客观参照的方式进行品牌定位传播,如“德国销量第一电视品牌”“北美市场增长最快中国家电”等均属常见合规实践。海信此次广告明确使用“中国第一”,即以“中国”为限定范围,指向其在中国国内市场销量或市占率的客观事实(据奥维云网2022年数据显示,海信电视在中国彩电零售量份额达20.3%,位居第一),而“世界第二”则基于Omdia发布的2022年全球电视出货量排名——海信以19.6%份额位列三星(29.8%)、LG(19.9%)之后,稳居全球第二。两项数据均有第三方权威机构背书,并非主观夸大。
更深层次看,这一广告策略体现的是中国企业从“产品出海”向“品牌出海”升级过程中的法务前置、本地化适配与文化转译能力。海信早在2016年即成为 FIFA官方赞助商,此后深度参与俄罗斯世界杯、欧洲杯及本届卡塔尔世界杯,在全球超100个国家建立营销网络。其广告内容并非简单直译中文口号,而是结合东道国法规、受众认知习惯及赛事传播场景进行定制化设计。在卡塔尔,阿拉伯语字幕同步呈现“First in China, Second in the World”,避免歧义;在转播信号覆盖的拉美、非洲地区,亦未出现监管投诉。这背后是海信法务、国际传播、市场研究团队长达数月的合规审查与风险评估。
值得注意的是,同期亮相世界杯的其他中国品牌如蒙牛、vivo等,均采用“品质之选”“科技赋能”等泛化表述,而海信敢于以数据锚定、地域限定、事实支撑的方式亮明行业地位,既强化了国内消费者对民族品牌的信任感,也向全球市场传递了技术自信与治理成熟度。这种“合法、合规、合理、合势”的四重逻辑,正是新时代中国智造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软实力。未来,随着更多中国企业走向世界舞台,如何在不同司法管辖区间构建动态合规体系,将成为品牌全球化不可回避的战略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