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体育资讯 > 正文

尼泊尔老挝足协主席涉贿被国际足联重罚:塔帕禁足10年,西哈查科禁赛2年

近日,国际足联道德委员会公布最新纪律裁决,尼泊尔足协主席加内什·塔帕与老挝足协主席西哈查科因在国际足联执委会成员选举过程中索取并收受巨额贿赂,分别被处以10年及2年全球性“禁足”处罚,并课以相应罚款。这一决定标志着国际足联持续强化反腐败治理、整肃足球管理秩序的坚定立场,也再度引发亚洲足坛对内部监管机制薄弱环节的深刻反思。 据国际足联11月16日发布的官方公告,加内什·塔帕在2009年和2011年两届国际足联执委会成员选举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其他足球界官员索要现金贿款,并将所得资金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其行为被认定为“系统性、长期性失当”,严重违背《国际足联道德守则》第15条关于廉洁义务的规定。因此,道德委员会对其作出最严厉处罚之一:10年内禁止参与任何与足球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担任管理职务、出席赛事、参与培训或咨询工作,并处以2万瑞士法郎罚款。 此次处罚对尼泊尔足球生态构成沉重打击。此前,该国足球已深陷多起丑闻——2023年,尼泊尔国家队五名现役球员因涉嫌在2026年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中操纵比赛结果,被当地警方拘捕并展开刑事调查;同年,尼泊尔足协多名行政人员亦被曝出财务违规问题。塔帕作为协会最高负责人,其长期受贿行为暴露出权力监督缺位、财务透明度缺失及内部审计机制形同虚设等结构性顽疾。 相较之下,老挝足协主席西哈查科虽未被认定存在持续性腐败行为,但其在2011年执委会选举中主动索取并接受贿款的事实确凿。国际足联指出,该行为直接损害选举公正性与组织公信力,故裁定其两年“禁足”,并处以4万瑞士法郎罚款——金额高于塔帕,凸显处罚依据不仅考量行为时长,更重视涉案金额与主观恶性程度。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裁决正值国际足联深化全球合规改革关键期。2023年以来,其道德委员会已对来自非洲、亚洲及中北美地区的十余名足协官员启动调查,其中六人已被正式处罚。分析人士指出,此类行动并非孤立个案,而是配合《国际足联2023–2027战略路线图》中“强化治理透明度”核心目标的具体实践。对于尼泊尔与老挝而言,如何在高层震荡后重建公众信任、引入独立审计机制、推动青少年足球与职业体系脱钩式发展,已成为迫在眉睫的制度改革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