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5月8日,中国足球协会正式发布《关于男足职业俱乐部与所属球员、教练员协商合理调整薪酬共克时艰的倡议书》,就新冠肺炎疫情对职业足球行业造成的严重冲击,提出涵盖协商机制、调整比例、适用周期、外籍人员处理、争议解决等六大板块共26条具体指引。该倡议并非强制性政策,而是基于各级俱乐部普遍诉求,在充分调研并与国际足联沟通后形成的行业性指导文件,旨在保障俱乐部生存底线、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推动联赛有序重启。
倡议明确,本次薪酬调整适用周期为2020年3月1日起至当赛季各级职业联赛(中超、中甲、中乙)正式开赛前一周止。适用对象为在2020年3月1日(中超、中甲)或3月3日(中乙)之前签订的合法有效工作合同、肖像权合同及赞助协议项下所涉球员与教练员。调整范围限于上述合同期内应得款项,不溯及既往,亦不延伸至联赛重启后的正常履约阶段。
在调整幅度方面,足协建议参考比例为30%至50%,但强调“具体方案须由俱乐部与球员、教练员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严禁“一刀切”。尤为关键的是,倡议对低收入群体作出倾斜保护:税后月收入不高于10,000元人民币的球员及教练员,不建议调整其薪酬;税后月收入不高于20,000元者,则不建议延迟支付任何比例薪资。此举体现了政策的人本导向与分层施策逻辑。
针对支付方式,倡议允许在协商前提下实施延迟支付,但设定双重约束:延迟比例不得超过原合同约定薪酬的30%,且须在联赛开赛后90个自然日内全额补发。对于单方调整情形,足协援引国际足联《指南》原则,要求俱乐部必须留存完整协商记录、财务状况证明、调整合理性说明及全员适用证据,确保程序正当、结果公平。
外籍球员与教练员同样纳入适用范畴,但强调须参照国际足联规则与中国足协倡议协同推进,并鼓励通过租借协议三方协商解决跨境薪酬问题。在法律保障层面,倡议要求所有协商成果须形成书面补充协议,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中国足协备案;国内争议由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管辖,外籍人员争议则依协议约定或交由国际足联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该倡议发布背景正值2020赛季中超联赛多次延期、多数俱乐部营收归零、青训投入压缩、一线队运营难以为继的关键节点。据《体坛周报》2020年4月下旬统计,中超16家俱乐部平均现金流仅能支撑4.2个月运营,中甲、中乙俱乐部超六成面临工资发放困难。在此现实压力下,足协倡议实质上构建起一套兼顾合法性、可行性与人文关怀的临时性行业治理框架,也为后续足球领域劳动关系规范化建设提供了重要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