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体育局联合印发《广西竞技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实行人员总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标志着广西在竞技体育体制机制改革领域迈出关键一步。该《实施办法》以制度创新为牵引,聚焦破解传统编制刚性约束与竞技体育快速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通过建立“总量控制、动态调整、自主用人、分类管理”的新型人事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广西竞技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的科学性、灵活性和实效性。
根据《实施办法》,广西将在保持现有7个自治区级运动发展中心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不变、编制总量不增的前提下,由自治区体育局统筹实施人员总量管理。各中心在核定的人员总量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等工作,全面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确保在编与总量内聘用人员同工同酬、同等待遇,切实保障运动员、教练员及科研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实施办法》赋予各运动发展中心更大用人自主权。自治区体育局负责宏观指导与统一监管,包括岗位结构比例核定、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审批、绩效奖励总额调控等;而各中心可结合项目特点、备战周期和梯队建设实际,自主制定内部人事管理制度、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分配细则,推动形成“一队一策、一人一档”的精细化管理模式。
针对竞技体育专业化、复合化发展趋势,《实施办法》还创新设立辅助性服务人员与流动岗位两类弹性用人通道。其中,因赛事组织、体能康复、数据分析、反兴奋剂检测等职能需要购买的专业化辅助服务人员,不纳入人员总量;为承担全运会、亚运会、奥运会等重大赛事备战任务,各中心可设立流动岗位,面向全国乃至全球柔性引进具有实战经验的体育管理专家、运动训练科技人才、体能康复领军人才及海外高水平创新团队成员,并按协议约定发放劳务报酬。此举有效突破了编制壁垒,构建起“固定编制+总量聘用+流动兼职”三位一体的人才供给体系。
此次改革是落实国家体育总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体育强区战略合作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体育体制机制改革部署的具体行动。业内专家指出,广西此举在全国省级竞技体育管理实践中具有先行示范意义,不仅为中西部地区破解编制资源紧张与人才引育难问题提供了可复制路径,更将有力支撑广西竞技体育从“高原”向“高峰”跃升,加速构建现代化体育治理体系,助力新时代体育强国建设目标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