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简称“十四运会”)作为我国最高规格、最大规模的综合性体育盛会,于2021年在西安成功举办。为切实维护赛事知识产权合法权益,营造尊重创新、保护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十四运会组委会办公室与全国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八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联合印发《陕西省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以下简称《保护规定》)。该规定由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牵头起草,经多轮调研、专家论证和部门协调,于赛事筹备关键阶段正式发布实施,全文共21条,系统构建起覆盖授权、管理、执法、协作、救济全链条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
《保护规定》首次在省级大型体育赛事中明确界定十四运会知识产权的法定保护客体,包括会徽、吉祥物、口号、火炬、奖牌、官方海报、主题歌、宣传片、赛事名称及简称(如“十四运”“十四运会”)、官方标识等具有显著识别性的智力成果。同时,清晰划分权利归属:凡由组委会委托创作或组织开发的官方作品,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统一归属于十四运会组委会;合作开发成果依合同约定确权;志愿者服务标识、城市宣传衍生品等延伸性使用须经书面授权。
在管理机制方面,《保护规定》确立“统筹领导、分工负责、协同联动”的工作原则,设立由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文旅厅、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及各市(区)政府组成的十四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压实属地监管责任。针对电商、短视频、直播、印刷、广告等侵权高发领域,建立“线上监测+线下巡查+跨区域协查”快速响应机制,对擅自使用赛事标志开展商业宣传、制售盗版特许商品、蹭热点发布虚假赞助信息等行为,依法适用《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从严查处。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保护规定》创新设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48小时初核—7日分类处置—30日闭环办结”的快速处置流程,并配套引入行政调解、行业仲裁、司法确认多元解纷机制,大幅压缩维权周期。此外,还同步开通十四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专线与网络举报平台,面向企业、媒体、公众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推动形成“人人知晓、主动避让、自觉维护”的社会共识。
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要实践,该规定的出台不仅为十四运会圆满举办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更成为我国大型文体活动知识产权规范化治理的标杆范本。其制度设计与执行经验已为杭州亚运会、成都大运会等后续重大赛事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陕西方案,有力彰显了陕西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决心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