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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自行车运动协会因未报年报被列入异常名录(2020年1月8日官方公告)

2020年1月8日,海门市民政局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0号)相关规定,正式发布公告,将海门市自行车运动协会等16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此次列入异常名录的决定,系基于该协会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违反了该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该条款,社会组织若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登记管理机关有权将其纳入活动异常名录,以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监管,推动行业规范运行。 海门市自行车运动协会成立于本地,作为区域性体育类社会组织,其主要职能涵盖组织自行车赛事、推广群众性骑行活动、开展骑行安全培训及协助政府推进全民健身工作。该协会曾参与策划海门环江骑行节、长江口生态骑行线路推广等公益性项目,在本地体育社会组织中具有一定活跃度。然而,其未能按时履行年报义务,暴露出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合规意识薄弱等问题。年报制度是社会组织接受社会监督、体现透明度与公信力的重要基础,也是民政部门实施分类监管、动态评估的重要依据。未按规定报送年报,不仅影响其自身信用评级,还可能限制其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申报专项资金、获得税收优惠等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列异的16家社会组织涵盖体育、教育、公益、文化等多个领域,反映出部分基层社会组织在规范化建设方面仍存在共性短板。近年来,江苏省持续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南通市及海门区民政部门已多次开展年报填报专项辅导与提醒服务,并于2019年底通过官网、短信、电话等方式对临近截止期的组织进行三次催报。但仍有包括海门市自行车运动协会在内的机构未能及时响应,最终被依法列入异常名录。 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社会组织,如能在列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补报并经审核合格,可申请移出名录;逾期未整改的,将面临进一步处理,包括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至目前,公开渠道未查询到该协会后续完成补报或移出异常名录的相关记录。这一案例也为同类社会组织敲响警钟:强化法人治理、落实年报责任、提升合规能力,已成为当前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未来,随着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与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深度对接,年报履行情况将更趋透明化、可追溯、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