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春三月,新冠疫情尚未完全退去,许多水库仍处于禁钓或休渔期,广大钓鱼爱好者面临无处下竿的困境。然而,在这一特殊时期,我们更应静心思考:为何越来越多的水库开始禁止垂钓?这背后不仅是政策管理的加强,更是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升的体现。
以广东广州平原县的黄田水库为例,该水库曾是钓友心中的“天堂”。这里群山环抱、绿树成荫,鲤鱼、草鱼、鲫鱼、鲮鱼、罗非等多种鱼类资源丰富,吸引大量垂钓者前来“爆护”。然而,随着垂钓人数激增,部分钓友过度捕捞、乱扔垃圾、使用化学饵料等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一些人将本应禁钓的鲢鳙也作为目标鱼种进行捕捞,导致鱼类种群结构失衡。加之大量塑料包装物、烟头、铅皮等废弃物被随意丢弃,水库水质逐渐恶化。由于黄田水库集雨面积小、水体流动性差,污染物难以自然降解,最终在2008年7月爆发蓝藻危机。为保障下游居民饮水安全,当地政府于2009年3月正式实施全面禁钓,并设立专人巡查队伍。
黄田水库的案例并非孤例。在全国多地,类似情况屡见不鲜。重庆关门山水库虽风景如画,却因钓友聚集而垃圾遍地,烟头、酒瓶、塑料袋随处可见,严重影响了水库的生态功能和景观价值。此类行为不仅违背了“亲近自然、享受垂钓”的初衷,更对水资源保护构成了长期威胁。
与此同时,“留大放小”这一可持续垂钓理念亟待普及。尽管渔业管理部门和钓鱼媒体多年倡导,但仍有不少钓友将小鱼直接晾晒致死,甚至用药剂毒虾来诱捕鱼类,造成局部水域生物链断裂。近年来,部分地区已出现鱼类线虫感染现象,这与不当垂钓行为密切相关。真正的钓鱼之乐,不应止于收获,而在于与自然和谐共处。除非家庭食用所需,否则无论大小,都应主动放生,实现“钓而不取”的文明境界。
此外,偷钓行为也严重损害了钓鱼人群体形象。无论是逃避收费管理的金海湖、官厅水库,还是专门盗钓承包鱼塘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尤其是针对胜利水库这类因偷钓鲢鳙导致承包方损失惨重而被迫禁钓的案例,反映出少数人的自私行为让全体钓友承担后果。
当前,钓鱼资源日益紧张,“僧多粥少”成为现实难题。唯有每一位钓鱼人自觉遵守法规、践行环保理念、杜绝偷钓与污染行为,才能赢得社会尊重,争取更多开放水域的垂钓权利。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做一名有责任、有素养的文明钓者,共同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