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训补偿机制困局:鲁能足校的付出与中国足球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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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19 10:07:12
尽管中国U23国家队在2018年U23亚洲杯中未能小组出线,但球员如韦世豪在比赛中的亮眼表现仍为球迷带来希望。然而,胜利的背后是中国青训体系长期面临的困境——尤其是青训补偿机制的落实难题。作为中国足球青训的标杆,山东鲁能泰山足球学校自1999年成立以来,已向各级职业联赛输送超过240名球员,2017年更有59名出自鲁能青训的球员入选国字号队伍。然而,即便贡献巨大,鲁能及其他青训机构在球员转会后获得应有补偿的现实却屡屡落空。
以韦世豪为例,这位在U23亚洲杯上头球破门的年轻球员,曾在鲁能足校接受长达八年的系统训练。根据中国足协2017年发布的《中国足球运动员联合机制补偿及培训补偿说明》,球员在12至23岁期间效力的俱乐部或培训机构,有权依据培训年限获得转会费中一定比例的联合补偿。具体而言,补偿金额为(转会费-培训补偿)×5%,再按各机构培训年限分配。韦世豪在12至18岁期间效力鲁能,符合6年培训期,理论上应为鲁能带来约2.5%的联合补偿份额。然而,北京中赫国安官宣其加盟后,相关补偿款项能否到账,仍是未知数。
这并非个例。2014年,王晓龙以2000万元转会广州富力,鲁能本应获得约80万元补偿,却因制度执行不力而未能兑现;2016年,邓小飞自由转会重庆力帆,鲁能虽培养其十年,却分文未得。类似情况在唐诗、杨立瑜等年轻球员的转会中再度上演,引发业内对青训回报机制的广泛质疑。
联合机制补偿制度本意是激励俱乐部和社会机构投入青训,避免“只摘果不种树”的恶性循环。国际足联早在《球员身份与转会规定》中确立该机制,欧洲多国已成熟运行多年。中国足协于2015年引入相关条款,并在2017年进一步细化,但执行层面始终存在监管缺失、追索困难、信息不透明等问题。正如绿城俱乐部副总经理黄凡农所言:“政策欢迎,但更关心是否能真正落地。”
近年来,随着U23新政推动年轻球员登场,青训价值被重新重视。但若无法保障青训单位的基本权益,长此以往,必将打击基层培养积极性。鲁能足校的坚持令人敬佩,但不能让“青训大户”长期陷入“葡萄吃不到”的尴尬。唯有完善补偿机制的监督与执行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转会与培训记录数据库,强化足协仲裁职能,才能真正实现“谁培养,谁受益”的良性生态。中国足球的未来,不仅在于赛场上的胜负,更在于制度建设的坚实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