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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坛反赌扫黑案第二轮宣判:谢亚龙、南勇等足协高层获刑

中国足坛反赌扫黑系列案件今日迎来关键性进展,第二轮宣判在多个中级人民法院同步完成。原中国足协“掌门人”谢亚龙、南勇以及杨一民、张建强、邵文忠等多名前足协高层被依法判决,标志着中国足球治理腐败进入实质性阶段。 据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谢亚龙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中国足协副主席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于1998年至2008年6月间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6.38万元。法院对其受贿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其违法所得包括人民币114.6万元、美元2万元、欧元6千元及港币2万元依法追缴,上缴国库。此前公诉机关指控其受贿总额达172.78万元,但部分因证据不足未被认定。针对其辩护方提出的刑讯逼供问题,法院经调查取证后未予采信。 与此同时,原足管中心主任南勇也因受贿罪被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相同刑期——十年六个月,罚金20万元。法院查明,南勇在1998年至2009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足球俱乐部、教练员和球员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现金共计人民币119.6554万元及贵重物品若干。作为曾被誉为“铁血南勇”的管理者,其落马引发业内广泛震动。南勇于2010年3月被正式逮捕,此次判决为其长期权力寻租行为画上句号。 同案中,原足协副主席杨一民被查实受贿金额达125.4万余元,同样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俱乐部和教练提供不正当帮助而获刑。他与谢亚龙、南勇并称“足协三巨头”,掌控联赛、技术等多个核心领域,影响力深远。此外,主管裁判工作的张建强也被判受贿人民币273万元,成为本轮反赌案中首位出庭受审的官员,因其长期把持裁判任命权,被称为“足球大法官”。其于2010年1月被专案组带走,终结了其在中国足球裁判体系中的垄断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福特宝公司原总经理邵文忠因贪污与挪用公款两项罪名被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法院认定其在1998至2003年间贪污420万元、挪用公款400万元,原指控金额更高,但经审理后部分变更定性。该案暴露了足协下属企业财务管理的严重漏洞。 自2009年底启动以来,中国足坛反赌扫黑行动历时多年,覆盖比赛操纵、商业贿赂、人事腐败等多个层面。此次集中宣判不仅是对过去十余年足球系统积弊的清算,也为后续中国足球制度改革提供了司法基础。专家指出,唯有彻底清除体制内腐败毒瘤,才能重建公众对中国足球的信心。目前,相关司法程序已基本结束,未来或将进一步推动足协去行政化、职业联赛独立运营等深层次改革。 本次判决释放出强烈信号:无论职位多高、影响多广,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随着法治化进程加快,中国足球正逐步迈向规范化、透明化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