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体育资讯 > 正文

2024年养老金并轨最新进展:13省份公布实施方案,设10年过渡期保障待遇

自2014年10月国务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全国多地稳步推进养老金并轨工作。截至2024年初,已有包括云南、甘肃、陕西、湖南、湖北、天津、黑龙江、四川、山东、上海、江苏、福建、吉林在内的至少13个省份正式公布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和办法,标志着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则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进行缴纳。这一改革旨在打破长期以来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在养老保障方面的“双轨制”差异,推动社会公平与制度统筹。 在具体执行中,各地对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存在一定差异。例如,云南省规定个人缴费基数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津贴补贴(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等)、规范后的津贴补贴以及年终一次性奖金;而上海市则明确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体现了地方在政策细化中的灵活性。 为缓解改革带来的冲击,特别是保障“中人”群体——即在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的退休待遇不降低,多个省份设立了10年过渡期(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在过渡期内,采用新老计发办法对比,实行“保低限高”原则:若新办法计算出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则按老标准发放;若高于老办法,超出部分按年度递增比例发放,首年发放10%,逐年递增至过渡期末达到100%。2024年之后退休的人员将完全按照新制度执行。 此外,各地普遍提出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依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专家指出,近年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年均增幅约10%,而机关事业单位可适当放缓增速,通过“一快一慢”的调整节奏,逐步缩小两者之间的待遇差距。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表示,养老金并轨是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一步,不仅有助于提升制度公平性,也为未来实现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体系奠定基础。随着备案工作的完成和地方细则的落地,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正朝着更加公平、可持续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