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3月,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与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12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辽科协发[2012]4号),正式启动本年度全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的评选工作。作为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奖项旨在激励科技工作者在自然科学领域的创新与实践,尤其注重对科技成果的评价、推广和转化。此次评选中,体育类学术成果的初评推荐工作由辽宁省体育科学学会具体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各级体育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相关企业广泛征集优秀成果。
根据文件要求,申报成果须为2010年以后撰写、发表或出版,且第一作者及其版权单位需隶属于辽宁省行政区域。成果类别涵盖学术论文(含企业技术创新类)、学术著作、科技建议、教练心得及其他相关形式。申报内容覆盖体育自然科学与体育社会科学两大领域,特别鼓励围绕2012年伦敦奥运会及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运会(将在辽宁举办)所开展的具有前瞻性和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申报条件明确且严格:学术论文需在省级以上会议交流或公开刊物发表;著作必须正式出版;科技建议须获得相关部门采纳证明;教练心得则需体现对运动员选材、训练方法改进的实际成效,并附主管单位认定意见。此外,每项成果最多允许4位作者参与,第一作者仅可申报一项成果。所有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两份及电子版,包括填写完整的申报表、A4复印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以及800至1200字不署名的成果摘要五份,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平性与匿名性。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技术创新类学术论文被单独列项管理,其第一作者单位必须为企业,并需经企业人事、科技与财务部门共同确认,允许未公开发表但具备实际技术转化价值的成果参评,体现了政策对产学研结合的支持导向。
申报程序方面,所有材料须经各单位初审后统一报送至辽宁省体育科学学会办公室,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学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择优推荐至省评审委员会进行终评。最终奖项设有一、二、三等奖,并从一等奖学术论文中评选出“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特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
该奖项自设立九年来,在推动体育科技进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职称评定、岗位晋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及申报“百千万人才工程”的重要依据。此次扩大申报范围至与体育相关的跨行业、跨学科领域,进一步凸显了体育科技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随着2013年全运会筹备工作的深入推进,本次评选无疑为辽宁体育科技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与展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