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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体现

2021年10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首次听取和审议了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化国家权力机关对国有资产监督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作为全体人民共同拥有的财富,国有资产的安全与有效运营不仅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更直接影响到社会公平与民生福祉。 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不断深化,人大监督职能日益凸显。监督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专项审议、预算联网监督、审计整改跟踪等机制被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推动人大监督从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特别是在国有资产管理领域,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实现了对国有企业、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资产及自然资源资产的全口径、全覆盖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决策之前、实施之中和效果之后的持续监督。此次审议不仅是对过去一年国有资产运行情况的“体检”,更是对管理制度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一次检验。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超过260万亿元,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突破350万亿元。如此庞大的资产规模,亟需健全透明、高效的监管体系,防止流失与低效使用。 与此同时,地方各级人大也积极响应中央部署,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落地见效。多地已实现省市县三级人大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常态化,并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实时掌握财政资金流向和项目执行进度,提升了监督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专家指出,人大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未来应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推动形成人大监督、政府管理、社会协同的良性格局。同时,要加大对国有资本经营绩效的评估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真正服务于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 可以预见,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推进的背景下,人大监督将更加有力、有效。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国家权力机关将持续回应人民关切,确保国家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彰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