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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规范广场舞新规出台 兰州大妈积极响应支持文明健身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于11月1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明确要求整治广场舞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通知强调,严禁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活动,禁止因音响噪声影响学生上课及居民正常生活等四类不文明行为。此举旨在推动广场舞健身活动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在兰州,广大广场舞爱好者普遍对新规表示支持与欢迎。多位舞蹈队成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新规不仅有助于解决长期困扰的场地问题,也将为广场舞正名,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健身活动。 吴大姐是兰州市一支舞蹈队的领队,她坦言:“我们一直想文明跳舞,但现实是公共活动空间有限,很多队伍只能集中在小区楼下练习,难免影响行人和住户。”她希望随着政策落地,政府能统筹规划更多适宜的活动场地,实现科学布局与合理引导。 来自爱月舞蹈队的张晓红也表示,队员们早已养成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的习惯,“跳完舞我们会带走垃圾,不给环卫工人添负担”。她认为,此次通知是对文明舞者的肯定,也有助于淘汰个别不守规矩的群体,提升整体形象。 西固区临洮后街舞蹈队的何大姐则结合自身经历谈道:曾因舞蹈队清晨6点半在桥面高音量播放音乐,严重影响高三考生休息,最终家长联合协商将队伍迁移至远离居民区的新地点。“现在大家都能安心休息,我们也跳得更舒心。”她强调,换位思考、尊重他人是广场舞持续发展的前提。 雁滩安居小区的一位张姓大妈虽尚未了解通知全文,但听闻内容后立即表示拥护:“跳舞是为了健康,没人愿意扰民。有了规定,就该严格执行。” 不仅是舞者,不少市民也对此举表示认可。家住五里铺的王先生坦言:“以前一到傍晚就被噪音困扰,现在国家出手管理,希望能真正落实。”城关区某中学李老师则指出:“广场舞有其社会价值,关键在于引导而非禁止。” 然而,也有部分中老年人担忧新规可能带来过度限制。张阿姨表示:“希望执法能人性化,不要一刀切。”退休教师詹先生认为,老年人通过跳舞增强体质,减少医疗负担,应被鼓励而非压制。 甘肃中医药大学王教授建议,相关部门可开放学校操场、社区空地等资源,在非教学时段供市民使用,从源头缓解场地矛盾。 事实上,早在2015年,文化部等四部门就曾联合发布类似通知,但在执行过程中仍面临场地短缺、监管缺位等问题,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争抢场地的冲突事件。此次国家体育总局再度发文,凸显治理决心。专家指出,解决广场舞问题不能仅靠“禁”和“罚”,更要注重“疏”与“导”相结合。一方面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要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群众自律意识。 未来,随着各级职能部门协同推进,广场舞有望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发展轨道,真正成为展示城市文明风貌、促进全民健康的亮丽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