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7月4日下午,南京青奥组委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中国音著协”)在南京正式签署《南京青奥会音乐作品使用合作备忘录》,标志着我国大型国际体育赛事在音乐著作权管理领域迈出制度化、规范化新步伐。此次合作不仅是继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后,中国音著协再度为奥林匹克相关活动提供专业著作权服务,更首次在青奥会层面系统性引入“一揽子使用许可”机制,为大型综合性赛事的音乐版权管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范本。
签署仪式上,中国音著协副主席兼总干事屈景明与南京青奥组委副秘书长戚鲁共同出席。南京青奥组委法律事务与监察审计部副部长王旺林详细介绍了青奥会音乐使用的复杂场景:涵盖运动员入场、体育展示、实体及网络火炬传递、文化教育活动以及开闭幕式等多元环节,预计合法使用国内外第三方音乐作品逾2100首。如此庞大的曲库规模与高频次、多场景、非固定化的使用方式,使得传统逐曲授权模式在操作层面几无可能——既难以精准统计每首作品的使用频次与场合,也极易因信息疏漏引发侵权风险。
在此背景下,“一揽子使用许可”应运而生。该模式突破常规商业表演许可框架,在保障权利人法定获酬权的前提下,允许南京青奥组委在约定范围内整体性、概括性地使用中国音著协所代表的海量音乐作品,无需就每一首曲目单独申报、逐一备案。此举显著降低组委会行政负担,提升执行效率,同时通过协会统一结算与分配机制,确保词曲作者等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公平、全覆盖式保障。屈景明指出,音著协将充分整合行业资源,协同广播、新媒体、演出机构等多方力量,同步推进青奥会原创歌曲的传播推广与版权确权工作,实现“用得好”与“护得住”的有机统一。
戚鲁强调,南京青奥会始终坚持依法办会原则,严格遵循中国法律法规与《奥林匹克宪章》双重规范。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关乎法律合规,更直接体现主办城市的法治素养与国际信誉,是国际奥委会评估赛事组织水平的核心指标之一。选择与中国音著协这一全国唯一法定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深度合作,既是对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成功经验的继承与升级,也彰显了南京青奥会在尊重创作、激励创新、维护公平方面的坚定立场。据悉,备忘录签署后,中国音著协已向南京青奥组委颁发首张“音乐作品使用许可证”,相关许可覆盖周期贯穿整个赛会筹备期及举办期。这一创新机制,也为今后全运会、亚运会乃至未来申办的奥运会等大型活动提供了重要参考路径。